(一)信息披露的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三大部分:
1.財務會計信息,包括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股權結構及其變動、現金流量等。
2.非財務會計信息,包括企業經營狀況、企業目標、政策、董事會成員和關鍵管理人員及其薪酬、重要可預見的風險因素、公司治理結構及原則等。
3.審計信息,包括注冊會計師的審計報告、監事會報告、內部控制制度評估等。
(二)公司應當至少披露以下重要信息:
1.公司財務和業績狀況。
2.公司經營目標。
3.主要股權和投票權。
4.對董事會成員和關鍵經營人員的薪酬政策和董事會成員的信息。
5.關聯交易。
6.可預期的風險因素。
7.關于員工和其他利益相關者的問題。
8.治理結構和政策,包括公司治理規范或政策的詳細內容,以及它們實施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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