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程序 |
審計目標 |
1、獲取或編制固定資產和累計折舊分類匯總表,檢查固定資產的分類是否正確并與總賬和明細賬的合計數核對是否相符,結合累計折舊、減值準備科目與報表數核對是否相符 |
計價和分攤 |
2、實質性分析程序 |
存在、完整性、計價和分攤 |
3、實地檢查重要固定資產(如為首次接受審計,應適當擴大檢查范圍),確定其是否存在,關注是否存在已報廢但仍未核銷的固定資產 |
存在 |
4、檢查固定資產的所有權或控制權 |
權利和義務 |
5、檢查本期固定資產的增加 |
存在、完整性、權利和義務、計價和分攤 |
6、檢查本期固定資產的減少 |
存在、完整性、計價和分攤 |
7、檢查固定資產的后續支出 |
存在、完整性 |
8、檢查固定資產的租賃 |
存在、完整性、權利和義務、計價和分攤 |
9、獲取暫時閑置的固定資產的證明文件,并觀察其實際狀況,檢查是否按規定計提折舊,相關的會計處理是否正確 |
計價和分攤 |
10、.獲取已提足折舊仍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的相關證明文件,并作相應記錄 |
計價和分攤 |
11、獲取持有待售固定資產的相關證明文件,并作相應記錄,檢查對其預計凈殘值調整是否正確,會計處理是否正確 |
計價和分攤 |
12、檢查固定資產保險情況,復核保險范圍是否足夠 |
完整性 |
13、檢查有無與關聯方的固定資產購售活動,是否經適當授權,交易價格是否公允。對于合并范圍內的購售活動,記錄應予合并抵消的金額 |
存在、完整性、計價和分攤 |
14、對應計入固定資產的借款費用,應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 結合長短期借款、應付債券或長期應付款的審計,檢查借款費用(借款利息、折溢價攤銷、匯兌差額、輔助費用)資本化的計算方法和資本化金額,以及會計處理是否正確 |
計價和分攤 |
15、檢查購置固定資產時是否存在與資本性支出有關的財務承諾 |
計價和分攤、與列報和披露相關的認定 |
16、檢查固定資產的抵押、擔保情況 |
權利和義務、與列報和披露相關的認定 |
17、確定固定資產是否已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在財務報表中作出恰當列報 |
與列報和披露相關的認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