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對一門考試,除了研讀教材和聽課以外,做題的關鍵性也不容忽視,注會考試也同樣。北京注協培訓網注會30天組隊打卡活動正在進行中,助教老師每天每科1個主題,速遞考點+習題,所學即所得。同時助教老師還會在群里隨機提問,讓考生作答。
以下是注會稅法打卡知識點和習題:
【知識點】稅收立法與我國現行稅法體系-1(第一章 總論)
一、我國稅收立法權劃分的現狀
1.中央稅、中央與地方共享稅以及全國統一實行的地方稅的立法權集中在中央。以保證中央政令統一,維護全國統一市場和企業平等競爭。
2.依法賦予地方適當的地方稅收立法權。
注意:地區性地方稅收的立法權應只限于省級立法機關或經省級立法機關授權同級政府,不能層層下放。所立稅法可在全省范圍內執行,也可只在部分地區執行。
二、稅收立法機關
分類 | 立法機關 | 例如 |
稅收法律 | 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 | 《企業所得稅法》 |
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 | 《增值稅暫行條例》 |
分類 | 立法機關 | 例如 |
稅收 | 國務院制定的稅收行政法規 |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稅收地方性法規 | 目前只有海南省、民族自治區按全國人大授權立法 | |
稅收規章 | 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制定的稅收部門規章 | 《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
地方政府制定的稅收地方規章 |
三、我國稅收立法程序
1.提議階段:無論是稅法的制定,還是稅法的修改、補充和廢止,一般由國務院授權其稅務主管部門(財政部或國家稅務總局)負責立法的調查研究等準備工作,并提出立法方案或稅法草案,上報國務院。
2.審議階段:稅收法規由國務院負責審議。稅收法律在經國務院審議通過后,以議案的形式提交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或其常務委員會審議通過。
3.通過階段。
4.發布階段:稅收行政法規由國務院總理發布實施;稅收法律由主席發布實施。
【單選題】下列各項稅收法律法規中,屬于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是( )。
A.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B.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C.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D.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答案】C
【解析】本題為2013年考題,選項AB屬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制定的稅收法律;選項D,屬于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制定的稅收部門規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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