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點】營業外收支★★★
一、營業外收入
營業外收入是指企業發生的與日常活動無直接關系的各項利得。
營業外收入主要包括:非流動資產處置利得、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利得、債務重組利得、政府補助、盤盈利得、捐贈利得等。
企業發生破產重整,其非控股股東因執行人民法院批準的破產重整計劃,通過讓渡所持有的該企業部分股份向企業債權人償債的,企業應將非控股股東所讓渡股份按照其在讓渡之日的公允價值計入所有者權益(資本公積),減少所豁免債務的賬面價值,并將讓渡股份公允價值與被豁免的債務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控股股東按照破產重整計劃讓渡了所持有的部分該企業股權向企業債權人償債的,該企業也按此原則處理。
二、營業外支出
營業外支出是指企業發生的與日常活動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損失。
營業外支出主要包括: 非流動資產處置損失、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損失、債務重組損失、公益性捐贈支出、非常損失、盤虧損失等。
【提示】
營業外收入和營業外支出應當分別核算。在具體核算時,不得以營業外支出直接沖減營業外收入,也不得以營業外收入沖減營業外支出。
【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