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點】識別、評估和應對舞弊導致的重大錯報風險
識別和評估
【注意】
舞弊導致的重大錯報風險屬于需要注冊會計師特別考慮的重大錯報風險,即特別風險。
評估舞弊導致的重大錯報風險時,特別關注被審計單位收入確認方面的舞弊風險。
應對
措施 |
內容 |
總體應對措施 |
(1)在分派和督導項目組成員時,考慮承擔重要業務職責的項目組成成員所具備的知識、技能和能力,并考慮由于舞弊導致的重大錯報風險的評估結果 (2)評價被審計單位對會計政策(特別是涉及主觀計量和復雜交易的會計政策)的選擇和運用,是否可能表明管理層通過操縱利潤對財務信息作出虛假報告 (3)在選擇審計程序的性質、時間安排和范圍時,增加審計程序的不可預見性 |
針對舞弊導致的認定層次的重大錯報風險實施審計程序 |
(1)改變擬實施審計程序的性質,包括更加重視實地觀察或檢查,在實施函證程序時改變常規函證內容,詢問被審計單位的非財務人員等 (2)改變實質性程序的時間,包括在期末或接近期末實施實質性程序或針對本期較早時間發生的交易事項或貫穿于本會計期間的交易事項實施測試 (3)改變審計程序的范圍,包括擴大樣本規模、采用更詳細的數據實施分析程序等 【注意】 下表“具體應對措施——由于編制虛假財務報告導致的錯報”和“具體應對措施——由于侵占資產導致的錯報”的對應程序應當有所了解 |
針對管理層凌駕于控制之上的風險實施的程序 |
舞弊的手段: (1)編制虛假的會計分錄,特別是在臨近會計期末時 (2)濫用或隨意變更會計政策 (3)不恰當地調整會計估計所依據的假設及改變原先做出的判斷 (4)故意漏記、提前確認或推遲確認報告期內發生的交易或事項 (5)隱瞞可能影響財務報表金額的事實 (6)構造復雜或虛假的交易以歪曲財務狀況或經營成果 (7)篡改與重大或異常交易相關的會計記錄和交易條款 【注意】 管理層凌駕于控制之上的風險屬于特別風險。 下表“應對凌駕于控制之上的風險的審計程序和目的”(綜合階段經常出題,專業階段偶有客觀題或簡答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