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點】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稅收優惠
教材上羅列的有關具體規定,不能忽視;有些具體規定與房產稅的規定口徑相同或相似,可對比記憶。
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稅收優惠,包括法定免稅項目和省級地稅局確定減免稅的優惠,在法律位階上屬于兩個層次。
(一)法定減免稅優惠政策包括:
優惠對象及規定 |
備注 |
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土地免稅 |
以上單位的生產、經營用地和其他用地,不屬于免稅范圍,應按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稅,如公園、名勝古跡中附設的營業單位如影劇院、飲食部、茶社、照相館等使用的土地 |
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土地免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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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跡自用的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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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街道、廣場、綠化地帶等公共用地免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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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用于農、林、牧、漁業的生產用地免稅,是指直接從事于種植、養殖、飼養的專業用地 |
不包括農副產品加工場地和生活辦公用地 |
經批準開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廢棄土地,從使用的月份起免繳土地使用稅5~10年 |
具體免稅期限由省級地稅局確定 |
對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疾病控制機構和婦幼保健機構等衛生機構自用的土地,免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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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辦的學校、醫院、托兒所、幼兒園,其用地能與企業其他用地明確區分的,免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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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稅單位無償使用納稅單位的土地(如公安、海關等單位使用鐵路、民航等單位的土地)免稅 |
納稅單位無償使用免稅單位的土地,納稅單位應照章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納稅單位與免稅單位共同使用、共有使用權土地上的多層建筑,對納稅單位可按其占用的建筑面積占建筑總面積的比例計征城鎮土地使用稅。 |
. 【新增】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對物流企業自有的(包括自用和出租)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減按所屬土地等級適用稅額標準的50%計征城鎮土地使用稅。 |
對于物流企業、大宗商品倉儲設施以及倉儲設施用地參見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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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稅務局確定減免的優惠政策
1.個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
2.房產管理部門在房租調整改革前經租的居民住房用地。
3.免稅單位職工家屬的宿舍用地。
4.集體和個人辦的各類學校、醫院、托兒所、幼兒園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