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董事會成員的行為應當建立在一個充分可靠信息的基礎上,忠實誠信、勤勉盡責、根據公司和股東的最大利益履行職責
董事會成員履行受托責任的兩個重要方面是謹慎義務和忠誠義務。
謹慎義務 |
要求董事會成員基于完全信息,忠實、誠信、勤勉和審慎地履行職責。 |
忠誠義務 |
要求董事會成員平等對待股東、監管關聯交易和建立合理的關鍵的經營人員及董事會成員的薪酬體制。 |
?。ǘ┤绻聲臎Q策可能對不同的股東團體產生不同影響,董事會應平等地對待所有股東
(三)董事會應該建立高水平的倫理道德標準
?。ㄋ模┒聲臼聞諔撃軌蛐惺箍陀^獨立的判斷
1、董事會應該考慮指派足夠數量的、有能力的非執行董事,對潛在的利益沖突的事項行使客觀獨立判斷的任務。
2、當董事會設立專業委員會時,他們的任命、構成和工作程序應該定義明確并由董事會公告。
3、董事會成員應該承諾有效地履行他們的職責。
?。ㄎ澹榱寺男新氊煟聲蓡T應該有渠道掌握準確的、關鍵、及時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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