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目標 |
財務報表認定 |
確定被審計單位資產負債表的貨幣資金項目中的銀行存款在資產負債表日是否確實存在 |
存在 |
確定被審計單位所有應當記錄的銀行存款業務是否均已記錄完畢,有無遺漏 |
完整性 |
確定記錄的銀行存款是否為被審計單位所擁有或控制 |
權利和義務 |
確定銀行存款以恰當的金額包括在財務報表的貨幣資金項目中,與之相關的計價調整已恰當記錄 |
計價和分攤 |
確定銀行存款是否已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在財務報表中做出恰當列報 |
列報 |
審計程序 |
審計目標 |
1、獲取或編制銀行存款余額明細表,復核加計是否正確,并與總賬數和日記賬合計數核對是否相符 |
計價和分攤 |
2、實施實質性分析程序 |
存在、完整性、計價和分攤 |
3、檢查銀行存款賬戶發生額 |
存在、完整性、計價和分攤 |
4、取得并檢查銀行對賬單和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 |
存在、完整性、計價和分攤 |
5、函證銀行存款余額,編制銀行函證結果匯總表,檢查銀行回函 |
存在、權利和義務、計價和分攤 |
6、檢查銀行存款賬戶存款人是否為被審計單位,若為非被審計單位,應獲取該戶戶主和被審計單位的書面聲明,確認資產負債表日是否需要提請被審計單位進行調整 |
權利和義務 |
7、關注是否存在質押、凍結等對變現有限制或存在境外的款項 |
權利和義務、與列報相關的認定 |
8、對不符合現金及現金等價物條件的銀行存款在審計工作底稿中予以列明,以考慮對現金流量表的影響 |
與列報相關的認定 |
9、抽查大額銀行存款收支的原始憑證,檢查原始憑證是否齊全、記賬憑證與原始憑證是否相符、賬務處理是否正確、是否記錄于恰當的會計期間等項內容 |
存在、完整性、計價和分攤 |
10、檢查銀行存款收支的截止是否正確 |
存在、完整性 |
11、檢查銀行存款是否在財務報表中做出恰當列報 |
與列報相關的認定 |
?實質性程序
1、檢查銀行存款賬戶發生額
注冊會計師對銀行存款賬戶的發生額進行審計,通常能夠有效應對被審計單位編制虛假財務報告、管理層或員工非法侵占貨幣資金等舞弊風險。
除實施其他審計程序外,注冊會計師還可以考慮對銀行存款賬戶的發生額實施以下程序:(共4點)
(1)分析不同賬戶發生銀行日記賬漏記銀行交易的可能性,獲取相關賬戶相關期間的全部銀行對賬單;
(2)如果對被審計單位銀行對賬單的真實性存有疑慮,注冊會計師可以在被審計單位協助下親自到銀行獲取銀行對賬單。在獲取銀行對賬單時,注冊會計師要全程關注銀行對賬單的打印過程;
(3)選取銀行對賬單中記錄的交易與被審計單位銀行日記賬記錄進行核對;從被審計單位銀行存款日記賬上選取樣本,核對至銀行對賬單;(雙向檢查:對賬單、日記賬)
(4)瀏覽銀行對賬單,選取大額異常交易,如銀行對賬單上有一收一付相同金額,或分次轉出相同金額等,檢查被審計單位銀行存款日記賬上有無該項收付金額記錄。
2、取得并檢查銀行對賬單和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
具體測試程序 |
((1)取得并檢查銀行對賬單(共3點) ①取得被審計單位加蓋銀行印章的銀行對賬單,必要時,親自到銀行獲取對賬單,并對獲取過程保持控制; ②將獲取的銀行對賬單余額與銀行日記賬余額進行核對,如存在差異,獲取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 ③將被審計單位資產負債表日的銀行對賬單與銀行詢證函回函核對,確認是否一致。 |
(2)取得并檢查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共4點) ①檢查調節表中加計數是否正確,調節后銀行存款日記賬余額與銀行對賬單余額是否一致; ②檢查調節事項。 a.對于企業已收付、銀行尚未入賬的事項,檢查相關收付款憑證,并取得期后銀行對賬單,確認未達賬項是否存在,銀行是否已于期后入賬; b.對于銀行已收付、企業尚未入賬的事項,檢查期后企業入賬的收付款憑證,確認未達賬項是否存在,必要時,提請被審計單位進行調整。 ③關注長期未達賬項,查看是否存在挪用資金等事項。 ④特別關注銀付企未付、企付銀未付中支付異常的領款事項,包括沒有載明收款人、簽字不全等支付事項,確認是否存在舞弊。 |
3、函證銀行存款余額
注意事項:
(1)向被審計單位在本期存過款的銀行發函,包括零余額賬戶和在本期內注銷的賬戶
(2)確定被審計單位賬面余額與銀行函證結果的差異,對不符事項作出適當處理
【注意】
不對銀行存款及與金融機構往來的其他重要信息實施函證程序,注冊會計師應當在審計工作底稿中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