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率 |
具體規定 |
基本稅率 |
一般納稅人:17%基本稅率,適用于絕大部分銷售或進口的貨物;一般納稅人提供的應稅勞務,一律適用17%基本稅率。 |
低稅率 |
(一)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按低稅率13%計征增值稅。 1、糧食、食用植物油(包括橄欖油)、鮮奶(滅菌乳為13%;調制乳為17%); 2、自來水、暖氣、冷氣、熱水、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沼氣、居民用煤炭制品; 3、圖書、報紙、雜志; 4、飼料、化肥、農藥、農機、農膜; 5、國務院及其有關部門規定的其他貨物:(1)(初級)農產品。(2)音像制品。(3)電子出版物。(4)二甲醚。(5)密集型烤房設備、頻振式殺蟲燈、自動蟲情測報燈、粘蟲板。(6)農用挖掘機、養雞設備系列、養豬設備系列產品屬于農機。(7)國內印刷企業承印的經新聞出版主管部門批準印刷且采用國際標準書號編序的境外圖書,屬于《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條規定的“圖書”,適用的稅率13%。(8)動物骨粒屬于《農業產品征稅范圍注釋》(財稅【1995】52號)第二條第(五)款規定的動物類“其他動物組織”,其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3%。 (二)提供交通運輸業服務,稅率為11%。 (三)提供郵政業服務,稅率為11%。 (四)提供基礎電信服務(新增),稅率為11%,提供增值電信服務(新增),稅率6%
(五)提供現代服務業服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除外),稅率為6%。 |
零稅率 |
(二)根據營改增的規定,應稅服務的零稅率政策如下: 1、境內的單位和個人提供的國際運輸服務、向境外單位提供的研發服務和設計服務,適用增值稅零稅率。 (1)國際運輸服務,是指: ①在境內載運旅客或者貨物出境; ②在境外載運旅客或者貨物入境; ③在境外載運旅客或者貨物。 起點或終點在境外的運單、提單或客票所對應的各航段或路段的運輸服務,屬于國際運輸服務。 (2)境內的單位和個人適用增值稅零稅率,以水路、公路、航空運輸方式提供國際運輸服務,應取得相關許可證,并且經營范圍符合有關規定。 (3)航天運輸服務參照國際運輸服務,適用增值稅零稅率。 (4)向境外單位提供的設計服務,不包括對境內不動產提供的設計服務。 2、 境內的單位和個人提供的往返香港、澳門、臺灣的交通運輸服務以及在香港、澳門、臺灣提供的交通運輸服務(以下稱港澳臺運輸服務),適用增值稅零稅率。 起點或終點在港澳臺的運單、提單或客票所對應的各航段或路段的運輸服務,屬于國際運輸服務。 3、 自2013年8月1日起,境內的單位或個人提供程租服務,如果租賃的交通工具用于國際運輸服務和港澳臺運輸服務,由出租方按規定申請適用增值稅零稅率。 4、境內的單位和個人提供適用增值稅零稅率的應稅服務,如果屬于適用簡易計稅方法的,實行免征增值稅辦法。 5、 從境內載運旅客或貨物至國內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及場所,從國內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及場所載運旅客或貨物至國內其他地區或者國內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及場所,以及向國內海關特殊區域及場所內單位提供的研發服務、設計服務,不屬于增值稅零稅率應稅服務適用范圍(新增) 6、境內的單位和個人提供適用增值稅零稅率的應稅服務的,可以放棄適用增值稅零稅率,選擇免稅或按規定繳納增值稅。放棄適用增值稅零稅率后,36個月內不得再申請適用增值稅零稅率。 7、境內的單位和個人提供適用增值稅零稅率的應稅服務,按月向主管退稅的稅務機關申報辦理增值稅免抵退稅和免稅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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