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注冊會計師《稅法》每日一練:應稅服務的銷項稅額計算
2017-06-21 10:48:57
來源:北京注協培訓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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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干】某航空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4年7月取得的含稅收入包括航空培訓收入57.72萬元、航空攝影收入222.6萬元、濕租業務收入199.8萬元、干租業務收入245.7萬元。該公司計算的下列增值稅銷項稅額,不正確的有( )。
【選項】
A.航空培訓收入的銷項稅額5.75萬元
B.航空攝影收入的銷項稅額12.6萬元
C.濕租業務收入的銷項稅額19.8萬元
D.干租業務收入的銷項稅額13.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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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航空培訓服務和航空攝影服務屬于營改增范圍的“物流輔助服務”,適用增值稅稅率6%。航空培訓收入的增值稅銷項稅額=57.72/(1+6%)×6%=3.27(萬元),航空攝影收入的增值稅銷項稅額=222.6/(1+6%)×6%=12.6(萬元);濕租業務屬于營改增范圍的“交通運輸業”,適用增值稅稅率11%。濕租業務收入的增值稅銷項稅額=199.8/(1+11%)×11%=19.8(萬元);干租業務屬于營改增范圍的“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適用增值稅稅率17%。干租業務收入的增值稅銷項稅額=245.7/(1+17%)×17%=35.7(萬元)。
【知識點】應稅服務的銷項稅額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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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北京的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