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資產評估機構、相關資產評估師:
根據《中國資產評估協會執業會員管理辦法(試行)》(中評協〔2016〕5號)、《資產評估師職業資格證書登記辦法(試行)》(中評協〔2016〕4號,以下簡稱《登記辦法》)的相關規定,我會將組織開展2020年執業會員年檢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年檢對象
年檢基準日為2019年12月31日。截至年檢基準日會籍在北京地區的中國資產評估協會執業會員均應參加本次年檢。年檢基準日處于轉會過程中的資產評估師在轉出地方協會進行年檢。
二、年檢內容
1.是否按規定接受繼續教育;
2.是否按規定履行《章程》規定的義務;
3.是否停止執行資產評估業務滿12個月;
4.是否按規定辦理變更、轉所備案等手續;
5.是否在資產評估機構工作;
6.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7.是否存在受到行業自律懲戒、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處罰的情況;
8.中評協及我會規定的其他內容。
三、年檢申報材料
(一)《資產評估師年檢自查一覽表》(附件1);
(二)《資產評估師年檢表》(附件2);
(三)《資產評估機構基本情況表》(附件3);
(四)《資產評估機構其他信息匯總表》(附件4);
(五)購買職業責任保險的機構請提交職業責任保險保單復印件并加蓋公章;未購買職業責任保險的機構請提交《職業風險基金計提情況統計表》(附件5)。
四、年檢工作流程
(一)評估機構自查
各評估機構應做好本機構年檢自查工作。認真組織填寫年檢申報材料,保證填報內容的真實有效,并準備相關證明材料待抽查。
(二)按要求交納會費
根據《關于中評協2020年會費收取若干問題的通知》(京評協〔2020〕9號)要求交納會費(http://www.bicpa.org.cn/dtzj/zxgg/B15851273288091.html)。
(三)遞交年檢申報材料
為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年檢工作,本次年檢實行“不見面”服務。請各資產評估機構于2020年5月11日至6月15日將年檢申報材料通過順豐、EMS快遞寄送到我會評估一部(北京市海淀區西四環中路16號院7號樓7層702室)
處于協會代管狀態的資產評估師自行參加年檢,并按上述程序辦理,僅需提交附件2即可。
(四)年檢抽查
我會將根據實際年檢工作需要,選取部分資產評估機構開展現場抽查,核實年檢申報材料的真實性。
五、年檢結果處理
對于通過年檢的資產評估執業會員將在我會網站進行年檢公告;對于未通過年檢的資產評估執業會員,我會將責令其改正,情節嚴重的記入誠信檔案并按有關規定給予懲戒;對于未在改正期內完成改正的資產評估執業會員,我會將上報中評協。
六、其他事項
資產評估機構報送紙質材料的同時,將附件1、附件3、附件4、附件5的電子版以Excel或Word格式發至gaopeng@bicpa.org.cn
如遇年檢相關問題,請咨詢我會評估一部。
聯系人:高鵬 劉西平 曾艷玲
聯系電話:88221018 88221015 88221017
附件:1.資產評估師年檢自查一覽表
2.資產評估師年檢表
3.資產評估機構基本情況表
4.資產評估機構其他信息匯總表
5.職業風險基金計提情況統計表
北京資產評估協會
2020年4月26日
附件:京評協〔2020〕13號附件1--資產評估師年檢情況自查一覽表.doc
京評協〔2020〕13號附件3--資產評估機構基本情況表.doc
京評協〔2020〕13號附件4--資產評估機構其他信息匯總表.doc
京評協〔2020〕13號附件5--職業風險基金計提情況統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