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份/變化 | 2017 | 2018 |
厚度變化 | 495頁 | 582頁 |
價格變化 | 51元 | 72元 |
內容變化 |
稅法總論 | 1、刪除內容:①“稅法是我國法律的重要體系”標題;②“稅法與其他法律的關系”標題;③“稅法其他基本原則”標題;④“稅收管理體制的概念”內容; 2、新增內容:①“稅收法定原則”標題;②“發展涉稅專業服務促進稅法遵從”內容;③“環境保護稅”內容。 3、更改內容:①“稅法的概念”標題變更為“稅收與稅法的概念”標題;②“1.稅收公平原則”標題變更為“(二)稅收公平原則”;③將稅收實體法體系的(4)“資源類”變更為“資源稅和環境保護類”。 |
增值稅 | 1、刪除內容:①“特殊項目征稅范圍(1)-(5)”的內容;②其他個人提供建筑服務等納稅的相關規定。 2、新增內容:①逾期銷售收入的規定;②提供植物養護服務的規定;③活動板房、電梯等服務的規定;④納稅人在同一地級行政區提供建筑服務的規定;⑤資管產品增值稅的處理方式”規定;⑥納稅人發生跨境應稅行為的規定;⑦稅收優惠的相關規定;⑧固定業戶征稅規定;⑨進口貨物的納稅規定;⑩小規模納稅人發票的管理規定 3、更改內容:①“銷售貨物、提供應稅勞務、發生應稅行為”更改為“發生應稅銷售行為”,全章進行修改;②“提供應稅勞務”更改為“銷售勞務”;③“發生的應稅應為”更改為“銷售服務”;④“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管理辦法”全部更改;⑤將“13%的稅率改為11%的稅率,增加適用11%增值稅稅率貨物范圍注釋”。⑥“對資產管理利息、銀行卡款機構管理、航空運輸服務”的內容進行修訂;⑦對“農產品和煙葉稅的進項稅額”進行修訂。⑧對“收費公路通行費”進行修訂;⑨修訂“增值稅零稅率除外”的相關規定;⑩修改“小微企業的免稅相關規定”; |
消費稅 | 1、刪除內容:①應稅消費品全國平均利潤率;②兼營不同稅率應稅消費品的稅務處理; 2、新增內容:①小汽車稅目下增加“超豪華小汽車”,零售環節其稅率為10%;②除黃酒、啤酒外其他酒收取包裝物押金征收消費稅的規定。③白酒及卷煙計稅價格的核定的規定。④摩托車連續抵扣的規定;⑤金銀首飾銷售額的確定;⑥特殊環節消費稅的確定;⑦納稅人不按照規定的納稅期限依法納稅,相關責任的處理規定。 3、更改內容:①修訂消費稅的征稅范圍的部分文字,變化不大; |
第四章 企業所得稅 | 1、刪除內容:①原創優惠企業下的舉例; 2、新增內容:①清算撤資的相關規定;②高新技術企業職工教育經費的扣除比例;③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資格條件;④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優惠的相關規定;⑤新增有關科技型中小企業的舉例; 3、更改內容:①章節調整:從原第十章調整至第四章;②修訂廣告費、業務宣傳費的相關規定;③修訂公益性捐贈相關規定;④修訂高新技術企業優惠的相關內容;⑤修訂小微利企業認定標準;⑥修訂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的規定。⑦修訂稅額式抵免優惠的相關規定; |
第五章 個人所得稅法 | 1、修改書中部分例題,其他內容沒有變化,整體變化不大。 |
第六章 城市維護建設稅法和煙葉稅法 | 1、修訂減免稅相關規定; 2、章節調整:從原第四章調整至第六章; |
第七章 關稅法和 船舶噸稅法 | 1、新增內容:①暫時免稅相關內容; 2、修訂內容:①章節調整:從原第五章調整至第七章;②修訂原書例5-1; |
第八章 資源稅和 環境保護稅法 | 1、刪除內容:出口應稅產品不退(免)資源稅的規定 2、新增內容:①計稅依據表述;水資源相關規定;環境保護稅 3、更改內容:①章節調整:第六章 資源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法和耕地占用稅改為“第八章 資源稅和環境保護稅法、第九章 城鎮土地使用稅法和耕地占用稅法”②整合納稅義務人與扣繳義務人的表述,進行修訂;③煤炭資源稅計算方法;④“已稅產品稅務處理”調整至“計稅依據”中進行講解;⑤修訂減免稅相關規定; |
第九章 城鎮土地使用稅法和耕地占用稅法 | 1、新增內容:①稅收優惠內容由12條增至13條; 2、更改內容:①章節調整:原第六章中的“城鎮土地使用稅法和耕地占用稅法”調整至第九章;②修訂納稅人類別的內容; |
第十章 房產稅法、契稅法和土地增值稅法 | 1、刪除內容:①稅收優惠中(一)契稅優惠的一般規定 第11條; 2、更改內容:①章節調整:由原來第七章調整至第十章; |
第十一章 車輛購置稅法、車船稅法和印花稅法 | 1、更改內容:①章節調整:由原來第八章調整至第十一章;②修訂11-4例題(原例8-4); |
第十二章 國際稅收 | 1、刪除內容:①非居民企業核定征收申報的相關規定;②稅務申報要求中的其他稅種的有關要求;③對外付匯稅務備案程序的相關規定;④股權轉讓方未按期繳納稅款的規定; 2、新增內容:①勞務所得及稅收管理規定內容;②不分國不分項規定;③間接抵免五層規定;④金融機構報送相關信息; 3、更改內容:①章節調整:由原來第十一章調整至第十二章;②修訂股息、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和財產轉讓所得的相關規定; |
第十三章 稅收征收管理法 | 1、更改內容:①章節調整:由原來第十二章調整至第十三章; |
第十四章 稅務行政法制 | 1、更改內容:①章節調整:由原來第十三章調整至第十四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