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點】國際稅收協定概述
1.世界上最早的國際稅收協定:1843年比利時和法國政府簽訂。
2.法律地位:判定國際稅收協定與國內稅法的地位存在兩種模式:一種模式是國際稅收協定優于國內稅法;另一種模式是國際稅收協定與國內稅法,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當出現沖突時,按照“新法優于舊法”和“特別法優于普通法”等處理法律沖突的一般性原則來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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