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注會考試《經濟法》高頻考點61:合伙事務執行★★★
2016-09-30 09:43:11
[摘要]今天我們一起來學習《經濟法》科目核心考點:合伙事務執行★★★。【注冊會計師考點聚焦】是北京注協培訓網專業團隊為參與2016年度注冊會計師各科目考試的考生準備的備考大餐,小編將每天為考生整理注冊會計師專業階段每門一篇,每日6篇。

【知識點】合伙事務執行★★★
事項 |
內容 |
形式 |
①全體合伙人共同執行合伙事務。
②委托一個或者數個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
【提示】事務執行人一定是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對外代表合伙企業。 |
權利 |
①合伙人對執行合伙事務享有同等(NOT按照出資比例)的權利。
②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對外代表合伙企業。
③不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的監督權利。
④合伙人查閱合伙企業會計賬簿等財務資料的權利。
⑤合伙人有提出異議的權利和撤銷委托的權利。 |
義務 |
①合伙事務執行人向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伙人報告企業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②合伙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③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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