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點】與治理層的溝通的過程
確立溝通過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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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要求 |
清楚、有效的雙向溝通 |
2、與管理層溝通 |
【注意】如果被審計單位設有內部審計,注冊會計師可以在與治理層溝通前與內部審計人員討論相關事項 |
3、與第三方的溝通 |
在向第三方提供為治理層編制的書面溝通文件時,聲明以下內容,告知第三方該書面溝通文件不是為他們編制,可能是非常重要的: |
溝通的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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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定溝通形式 |
1、特定事項是否已經得到滿意的解決 |
溝通的時間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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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原則:盡早溝通 |
(1)對于計劃事項的溝通,通常在審計業務的早期階段進行,如系首次接受委托,溝通可以隨同對業務約定條款的協商一并進行 |
溝通的充分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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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助于評價溝通過程充分性的審計證據 |
不需要設計專門程序以支持其對治理層之間的雙向溝通的評價 |
2、溝通不充分的應對措施 |
(1)根據范圍受到的限制發表非無保留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