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點】建造合同收入★★★
一、合同收入與合同成本
合同收入包括兩部分內容:
1.合同規定的初始收入。即建造承包商與客戶簽訂的合同中最初商定的合同總金額,它構成了合同收入的基本內容。
2.因合同變更、索賠、獎勵等形成的收入。
建造合同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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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確認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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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變更收入 |
合同變更款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才能構成合同收入: |
1.客戶能夠認可因變更而增加的收入; 2.該收入能夠可靠地計量。 |
合同索賠收入 |
索賠款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才能構成合同收入: |
1.根據談判情況,預計對方能夠同意該項索賠; 2.對方同意接受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
合同獎勵收入 |
獎勵款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才能構成合同收入: |
1.根據合同目前完成情況,足以判斷工程進度和工程質量能夠達到或超過規定的標準; 2.獎勵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
(二)合同成本的組成
合同成本是指為建造某項合同而發生的相關費用,合同成本包括從合同簽訂開始至合同完成止所發生的、與執行合同有關的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
1.直接費用的組成。
合同的直接費用包括四項內容:耗用的材料費用、耗用的人工費用、耗用的機械使用費和其他直接費用。
2.間接費用的組成。
3.因訂立合同而發生的費用。
建造承包商為訂立合同而發生的差旅費、投標費等,能夠單獨區分和可靠計量且合同很可能訂立的,應當予以歸集,待取得合同時計入合同成本;未滿足上述條件的,應當計入當期損益。
【提示】
下列各項費用屬于期間費用,應在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不計入建造合同成本:
①企業行政管理部門為組織和管理生產經營活動所發生的管理費用。這里所述的“企業行政管理部門”包括建筑安裝公司的總公司以及船舶、飛機、大型機械設備制造企業等企業總部。
②船舶等制造企業的銷售費用。
③企業為建造合同借入款項所發生的、不符資本化條件的借款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