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點】長期股權投資的后續計量——成本法★★
一、成本法的定義及適用范圍
成本法,是指投資按成本計價的方法。
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法適用于企業持有的能夠對被投資單位實施控制的長期股權投資。
二、成本法的核算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核算方法如下:
(一)初始投資或追加投資時,按照初始投資或追加投資時的成本增加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
(二)除取得投資時實際支付的價款或對價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利潤外,投資企業應當按照享有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利潤確認投資收益,不管有關利潤分配是否屬于對取得投資期還是取得投資后被投資單位實現凈利潤的分配。
借:應收股利
貸:投資收益
(三)投資企業在確認自被投資單位應分得的現金股利或利潤后,應當考慮長期股權投資是否發生減值。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
【提示】2015年新增
子公司將未分配利潤或盈余公積轉增股本(實收資本),且未向投資方提供等值現金股利或利潤的選擇權時,投資方并沒有獲得收取現金或者利潤的權力,該項交易通常屬于子公司自身權益結構的重分類,投資方不應確認相關的投資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