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 |
概念內容 |
前任注冊會計師 |
(1)已對被審計單位上期財務報表進行審計,但被現任注冊會計師接替的其他會計師事務所的注冊會計師 (2)接受委托但未完成審計工作,已經或可能與委托人解除業務約定的注冊會計師 【注意】 在相鄰兩個會計年度中連續變更多家會計師事務所,此時,前任注冊會計師是指相對于執行當期財務報表審計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而言,為最近一期財務報表出具了審計報告的某會計師事務所,以及在后人注冊會計師之前接受委托對當期財務報表進行審計但未完成審計工作的所有會計師事務所 |
后任注冊會計師 |
(1)正在考慮接受委托或已經接受委托,接替前任注冊會計師對被審計單位本期財務報表進行審計的注冊會計師 (2)如果被審計單位委托注冊會計師對已審計財務報表進行重新審計,正在考慮接受委托或已接收委托的注冊會計師也視為后任注冊會計師 |
【注意】 前任注冊會計師和后任注冊會計師是就會計師事務所發生變更時的情況而言的。在未發生會計師事務所變更的情況下,同處于某一會計師事務所中的不同的注冊會計師不屬于前后任注冊會計師的范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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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內容 |
1、發起方 |
后任注冊會計師主動溝通 |
2、溝通前提 |
征得被審計單位的同意 |
3、溝通方式 |
書面或口頭 |
4、溝通情況的記錄 |
盡管溝通可以采用書面或口頭的方式進行,但后任應當將溝通的情況記錄于審計工作底稿,完整地反應審計工作的軌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