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項 |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 |
中外合作經營企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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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形式 |
有限責任公司 |
具有法人資格:有限責任公司 不具有法人資格:合伙關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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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會 |
人數 |
≥3 |
≥3 |
董事長產生方式 |
由合營各方協商確定或者由董事會選舉產生,一方擔任董事長的,另一方擔任副董事長 |
由章程規定,一方擔任董事長的,另一方擔任副董事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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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任期 |
4年 |
最長不得超過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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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召開 |
2/3以上的董事出席 |
2/3以上的董事出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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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決議 |
出席會議的董事一致通過 |
出席會議的董事一致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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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決議 |
(1)合營企業章程的修改 (2)合營企業的中止、解散 (3)合營企業注冊資本的增加、減少 (4)合營企業的合并、分立 |
(1)合作企業章程的修改 (2)合作企業注冊資本的增加或者減少 (3)合作企業的解散 (4)合作企業的資產抵押 (5)合作企業合并、分立和變更組織形式 (6)合作各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
【提點】該知識點屬于重要知識點,考生在復習的時候可以對比復習,效果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