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注會《會計》考試重點49:或有事項——未決訴訟或未決仲裁
2015-08-14 10:22:26
作者:北京注協培訓網 墨晗
[摘要]【注冊會計師考點聚焦】是北京注協培訓網專業團隊為參與2015年度注冊會計師各科目考試的考生準備的備考大餐,小編將每天為考生整理注冊會計師專業階段每門一篇,一共6篇。今天我們一起來學習《會計》科目核心考點:或有事項——未決訴訟或未決仲裁。
訴訟尚未裁決之前,對于被告來說,可能形成一項或有負債或者預計負債;對于原告來說,則可能形成一項或有資產。
仲裁的結果在仲裁決定公布以前是不確定的,會構成一項潛在義務或現時義務,或者潛在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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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柴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