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承銷是指證券公司依照協議包銷或者代銷發行人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的行為。
事項 |
內容 |
方式 |
A.代銷 承銷期結束,將未售出的股票全部退還給發行人。 B.包銷 全部購入然后再向投資者銷售,或在承銷結束時將剩余證券全部自行購入。 |
承銷團 |
向不特定對象公開發行的證券票面總值超過人民幣5000萬元,應由承銷團承銷。 |
價格 |
發行價格由發行人與承銷的證券公司協商確定。 |
期限 |
最長不得超過90日 |
發行失敗 |
股票發行采用代銷方式,代銷期限屆滿,向投資者出售的股票數量未達到擬公開發行股票數量70%的,為發行失敗。發行人應當按照發行價并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返還股票認購人。 |
禁止 |
對所代銷、包銷的股票應當保證先行出售給認購人,證券公司不得為本公司預留所代銷的股票和預先購入并留存所包銷的股票。 |
【提點】該知識點屬于容易理解知識點,但是又具有可考性,希望考生能夠掌握,并適當性的練習幾道題目,加深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