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規范北京市民辦教育機構審計業務的通知
2007-03-21 00:00:00
[摘要]北京注冊會計師協會北京民辦教育協會京會協[2007]011號各會計師事務所:為了更好地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及其實施條例,促進本市民辦教育事業健康、持續、穩定發展,經北京注冊會計師協會、
北京注冊會計師協會 北京民辦教育協會
京會協[2007]011號
各會計師事務所:
為了更好地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及其實施條例,促進本市民辦教育事業健康、持續、穩定發展,經北京注冊會計師協會、北京民辦教育協會協商,并征得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北京市社會團體管理辦公室負責民辦教育機構管理、登記業務的主管部門同意,按照新發布的《中國注冊會計師執業準則》的要求,我們重新制定了民辦教育機構《審計報告》、《民辦學校辦學情況專項審核報告》格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自2007年起,凡執行北京市民辦教育機構年度審計工作的會計師事務所,均應按要求同時出具“審計報告”(見附件一)和“民辦學校辦學情況專項審核報告”(見附件二),用于民辦教育機構辦理社團法人年檢以及參加北京市民辦高等教育機構辦學狀況評估工作。
2006年2月印發的《關于規范本市民辦教育機構專項審計內容的試行意見》(京會協[2006]016號)同時廢止。
附件:1、審計報告
2、民辦學校辦學情況專項審核報告
二○○七年一月四日
附 件:
附件1:京會協[2007]011號附件1.doc
附件2:京會協[2007]011號附件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