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的政策這么多,2019年的CPA教材變化會有多大?
11月14日,財政部正式印發《知識產權相關會計信息披露規定》的通知
根據新通知可知:本規定適用于企業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6號——無形資產》規定確認為無形資產的知識產權和企業擁有或控制的、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但由于不滿足《企業會計準則第6號——無形資產》確認條件而未確認為無形資產的知識產權(以下簡稱“未作為無形資產確認的知識產權”)的相關會計信息披露。
11月9日,財政部公布了一份新的文件:
前幾天才出臺政府會計準則7號文件,這沒多久又出了8號文件。今年“政府會計”可真的是搶足了風頭。
11月1日,財政部公布了一項新的文件:關于印發《政府會計準則第7號——會計調整》的通知 。
會計準則的變化直接關系到考試內容的變化,而此次文件中的主要內容如下:
也就是說,今年讓無數考生痛心疾首的“政府會計”又出來“作妖”了!
財務報表大變化!
2018年6月底,財政部修訂印發了2018年度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
先來看看財務報表變化:
1.應收票據及應收賬款合并了!之前應收票據和應收賬款是分開的,今年開始以后披露的財務報表要合并這兩個科目披露。
2.其他應收款和其他應付款大變!
以后資產負債表里面的其他應收款是應根據“應收利息”“應收股利”和“其他應收款”科目的期末余額合計數,減去“壞賬準備”科目中相關壞賬準備期末余額后的金額填列的;其他應付款”行項目,應根據“應付利息”“應付股利”和“其他應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額合計數填列。
簡單來說,資產負債表列示的其他應收就是你們賬面的其他應收款和應收股利和應收利息的加和。
除了上述之外,另一個毫無懸念的變化就是第二十二章租賃是需要重新編寫的。
今年2月28日,《企業會計準則第21號——租賃(修訂)》完成征求意見,相信正式的文件應該會很快出來。這對CPA考生來說,這一章就需要重新學習。
從上面的政策就可以看出來,財務報表、所得稅、收入部分都是要修改的,而且“租賃”這一部分可能需要重新編寫,此外,金融工具也是需要做修改的。
今年8月份,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發布審計準則中利用內部審計人員的工作、應對違反法律法規行為、財務報表披露審計等三個方面內容的修訂文本(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共涉及18項準則、23項應用指南。另外有專家指出,審計第一、二、三、七、八章變化不大,其它章節可能會存在變數。
今年增值稅、個稅、國地稅等都進行了改革,因此涉及這些內容的章節肯定是會發生變化的。《稅法》的國稅地稅劃分可能從新編寫,增值稅和個人所得稅從新編寫,企業所得稅、印花稅和關稅,部分政策有調整。
前幾天,政策公布公司法修改了,這是經濟法考試的一項重點內容,這意味著這一章內容可能會發生變化,而其他的變動應該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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哭死!2018政策準則變化這么多,2019年CPA沒法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