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2
四海股份有限公司作為中高端LED制造商,致力于為客戶提供高效、節能、穩定的LED產品。公司擁有從LED器件封裝到LED應用產品生產的較完整產業鏈,產業鏈各環節之間相互促進,協同發展。相關資料如下:
創業板首次發行情況:
股票種類 |
人民幣普通股(A股) |
每股面值 |
1.00元 |
發行后股本 |
6,700萬股 |
發行日期 |
2015年12月1日 |
擬發行股數 |
1,680萬股,占發行后總股本的25.07% |
發行方式 |
網下向詢價對象配售和網上向社會公眾投資者定價發行相結合 |
發行對象 |
符合資格的詢價對象和在證券交易所開戶的境內自然人、法人等投資者(國家法律、法規禁止購買者除外) |
承銷方式 |
主承銷商余額包銷 |
合并資產負債表主要數據: 單位:元
項 目 |
2015-6-30 |
2014-12-31 |
2013-12-31 |
2012-12-31 |
資產總額 |
150,465,947.78 |
96,684,538.87 |
57,687,834.69 |
42,114,686.86 |
負債總額 |
66,878,616.07 |
31,931,947.62 |
18,647,184.53 |
13,781,571.40 |
股東權益 |
83,587,331.71 |
64,752,591.25 |
39,040,650.16 |
28,333,115.46 |
合并利潤表主要數據 單位:元
項 目 |
2015年1-6月 |
2014年度 |
2013年度 |
2012年度 |
營業收入 |
87,684,305.53 |
101,641,745.55 |
75,646,635.62 |
71,600,707.77 |
營業利潤 |
20,513,529.80 |
22,709,836.46 |
11,260,396.81 |
16,571,556.93 |
利潤總額 |
20,871,015.80 |
23,449,997.05 |
11,611,675.81 |
16,606,256.93 |
凈利潤 |
18,834,740.46 |
21,417,941.09 |
10,707,534.70 |
16,861,732.01 |
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凈利潤 |
17,658,973.73 |
19,352,827.87 |
9,514,194.74 |
13,767,847.11 |
合并現金流量表主要數據 單位:元
項 目 |
2015年1-6月 |
2014年度 |
2012年度 |
2011年度 |
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 |
-2,124,946.00 |
28,028,369.54 |
6,364,806.01 |
11,875,083.31 |
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 |
-27,478,889.72 |
-8,971,933.72 |
-11,179,777.13 |
-4,741,488.23 |
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 |
27,881,824.60 |
760,006.00 |
3,964.18 |
-- |
匯率變動對現金的影響額 |
-59,548.44 |
-104,862.76 |
-101,823.60 |
-267,298.40 |
現金及現金等價物凈增加額 |
-1,781,559.56 |
19,711,579.06 |
-4,912,830.54 |
6,866,296.68 |
問題:
根據《創業板首發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發行人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的財務指標應達到什么樣的要求?根據資料,指出四海股份2012年度至2014年度的主要財務指標是否符合創業板的上市條件,并簡要說明理由。
【參考答案】
1.創業板上市的財務指標應達到以下要求:
(1)最近兩年連續盈利,最近兩年凈利潤累計不少于1000萬元;或者最近一年盈利,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少于5000萬元。凈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孰低者為計算依據。
(2)最近一期末凈資產不少于2 000萬元,且不存在未彌補虧損。
(3)發行后股本總額不少于3 000萬元。
2.四海股份:
(1)四海股份2013年度至2014年度連續盈利,凈利潤分別為9,514,194.74元和19,352,827.87元;2014年盈利,且營業收入為101,641,745.55元。符合《創業板首發管理暫行辦法》中有關“最近2年連續盈利,最近2年凈利潤累計不少于1000萬元;或者最近1年盈利,最近1年營業收入不少于5000萬元。凈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孰低者為計算依據。”的規定。
(2)四海股份2014年年末凈資產為64,752,591.25元。符合《創業板首發管理暫行辦法》中有關“最近一期期末凈資產不少于2000萬元,且不存在未彌補虧損。”的規定。
(3)四海股份發行后股本為6700萬股。符合《創業板首發管理暫行辦法》中有關“發行后股本總額不少于3000萬元。
版權聲明:
以上案例內容是職業能力綜合測試試卷(二)案例節選,摘選自北京注冊會計師協會編寫的注冊會計師綜合階段輔導書《職業能力綜合測試》案例集,均為北京注冊會計師協會培訓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編輯推薦:2016年注會綜合階段實務案例及重要知識點聚焦(卷一) (卷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