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資料
愛萊克電動汽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愛萊克公司)是國內一家以銷售電動汽車為主要經營業務的股份公司。
愛萊克公司收入來源主要有以下幾種:
(1)按市場價銷售的電動汽車:
愛萊克公司按人民幣20 000元/輛的市場價格銷售電動汽車,成本加成率25%。車輛的預計使用年限為5年。4年后,如客戶滿足合同約定的使用及維護規定,并使電動汽車車況良好情況下,愛萊克公司將按最初售價的12%回購電動汽車,這一回購價預計遠低于其公允價值。
(2)附有回購選擇權的電動汽車銷售:
同樣的電動汽車也可以采用附回購選擇權的方式銷售。售價為人民幣26 000元/輛。購買方可在按所購電動汽車使用說明書正常使用滿2年時行權,要求愛萊克公司按最初售價的70%回購電動汽車,行權有效期為1周。預計2年后的電動汽車公允價值將為最初售價的55%,估計購買方將行權。(注:假定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為5%)
(3)展示用電動汽車降價銷售:
愛萊克公司將部分電動汽車用于展示及試駕,這部分電動汽車按通常用途使用8個月后將根據車況和里程降價銷售。
測試問題
1.根據資料一,判斷愛萊克公司按市場價格銷售電動玩具和附回購選擇權銷售電動玩具是否符合收入確認條件,并說明理由。
2.根據資料一,簡述愛萊克公司展示玩具的相關賬務處理。
(注:回答以上與收入相關的賬務處理時不需考慮增值稅的影響)
參考答案
問題1.根據資料一,判斷愛萊克公司按市場價格銷售電動玩具和附回購選擇權銷售電動玩具是否符合收入確認條件,并說明理由。
(1)愛萊克公司針對按照市場價格銷售電動汽車的交易,符合收入的確認條件。
理由:根據相關規定,售后回購是指銷售商品的同時,銷售方同意日后再將同樣或類似的商品購回的銷售方式。在這種方式下,銷售方應根據合同或協議條款判斷銷售商品是否滿足收入確認條件。若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企業應當確認收入。
案例中,因按最初售價的12%回購電動汽車且這一回購價預計遠低于其公允價值,愛萊克公司不保留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另一方面,在車輛的大部分(4/5=80%)使用壽命中,購買方需滿足合同約定的使用及維護規定,并使電動汽車車況良好情況下愛萊克公司才會回購,表明在交易日已將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買方。因此,對于按市場價銷售并在合同期末回購的電動汽車,愛萊克公司應在銷售時即確認商品銷售收入。
(2)對于有回售選擇權的電動汽車銷售,不符合收入確認條件。
理由:根據相關規定,在售后回購這種方式下,銷售方應根據合同或協議條款判斷銷售商品是否滿足收入確認條件。若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沒有轉移,不符合收入確認條件,企業不應確認收入。回購價格大于原售價的差額,企業應在回購期間按期計提利息費用,計入財務費用。
在交易日因愛萊克公司并沒有將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貨方,回購期只是資產經濟使用壽命的小部分(2/5=40%),回購價高于資產公允價值等情況均表明在交易日因愛萊克公司還保留著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且估計購買方2年后將行權。愛萊克公司應將該交易在2年內作“經營租賃——出租方”進行賬務處理。應將其成本從“存貨——庫存商品”賬戶轉出,轉入“固定資產——經營租出”,并采用類似資產的折舊政策計提折舊。收到的現金分為兩部分:一部分為“長期應付款”(70%),其余部分為“預收賬款——租金”(30%)。
問題2.根據資料一,簡述愛萊克公司展示玩具的相關賬務處理。
展示用電動汽車降價銷售分為展示用階段和降價銷售階段。
(1)在展示階段,因電動汽車的用途改變后符合固定資產的確認標準(為經營而持有、預計使用壽命超過一個會計年度),故應由“存貨——庫存商品”轉作“固定資產”,在展示階段按月計提折舊:
(2)降價銷售階段,由于預計使用用途的變化,相關資產的賬面價值由固定資產轉回存貨。在銷售確認時點作有關收入和成本的賬務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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