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中國注冊會計師協(xié)會發(fā)布審計準則,就利用內部審計人員的工作、應對違反法律法規(guī)行為、財務報表披露審計等三方面公開征求意見,共涉及18項準則、23項應用指南。
結合中國注冊會計師協(xié)會發(fā)布的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等相關文件,預計2019年《審計》新教材或將有以下3方面的變動。
利用內部審計人員的工作項目
此變動主要修訂的是《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411號——利用內部審計人員的工作》及其應用指南,聯(lián)系到2018年注冊會計師《審計》教材,與此直接相關的是第四編第十五章——注冊會計師利用他人的工作。
此部分內容屬于次重要的內容,在近六年的注冊會計師考試中總共考查了4次,知識點難度不大,通常以客觀題形式進行考查。
應對違反法律法規(guī)行為項目
此變動主要修訂的是《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142號——財務報表審計中對法律法規(guī)的考慮》及其應用指南,聯(lián)系到2018年注冊會計師《審計》教材,與此相關的是第四編第十三章——對舞弊和法律法規(guī)的考慮。
此部分內容屬于次重要內容,在近六年的注會考試中總共考查了4次,通常會在客觀題中進行考查,分值在1至2分左右。
財務報表披露審計項目
此變動主要修訂的是《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101號——注冊會計師的總體目標和審計工作的基本要求》等15項準則或相關應用指南,聯(lián)系到2018年注冊會計師《審計》教材,與此相關的是第一編審計基本原理——第一章 審計概述——第三節(jié)——審計目標這一部分的內容。
征求意見稿中進一步強化了對披露審計的關注,所以2019年注冊會計師教材有可能會增加或者完善披露審計目標的相關內容。
從以上內容可以看出,2019年注冊會計師審計教材的變動更多的是在完善,并不會改頭換面,大家大可不用擔心。另外征求意見稿的日期是在2018年8月,在2019年新教材下發(fā)以前,與此相關的新準則是否會出臺,進而影響到教材內容變動,還是一個未知數(shù)。
為了保守起見,大家在教材下發(fā)前,進行備考的話,建議對此部分內容的學習可以往后放一放。最終我們要相信不管教材怎樣變動,只要全力以赴備考,這些都不是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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