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已經到了注冊會計師考試備考的最后關鍵時段,一般在現在這個時段,是注冊會計師考生補缺補差的最重要的時刻,也是最后的時刻,北京注協培訓網專業團隊為各位注會考生準備了2017年【注冊會計師考點聚焦】,它涵蓋了注會考試六科大部分重點知識點,本篇為經濟法科目核心考點。
【知識點33】建設工程合同
(一)建設工程合同概述
1.建設工程合同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建設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合同。建設工程合同本質上屬于承攬合同。
建設工程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采用招投標方式訂立合同的,當事人就同一建設工程另行訂立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與經過備案的中標合同實質性內容不一致的,應當以備案的中標合同作為結算工程價款的根據。
2.建設工程合同的無效
無效 | 內容 |
情形 | 未取得建筑施工企業資質或者超越資質等級,建設工程竣工前取得相應資質等級除外——無資質 |
沒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有資質的建筑施工企業名義——借資質 | |
必須進行招標而未招標或者中標無效——未招標 | |
處理 | 合同無效,但驗收合格,承包人可請求參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 |
合同無效,且驗收不合格,①修復后合格:發包人可以請求承包人承擔修復費用;②修復后不合格:承包人無權請求支付工程價款。 |
3.建設工程合同的分包
類別 | 交由第三人 | 是否同意 | 該部分責任承擔人 |
承攬合同 | 主要工作 | 需要定作人同意 | 承攬人 |
輔助工作 | 不需要定作人同意 | 承攬人 | |
建設工程合同 | 主體結構 | 必須承包人自行完成 | 承包人 |
部分工作 | 需要發包人同意 | 第三人與承包人承擔連帶責任 |
(二)建設工程合同的竣工
情形 | 竣工日 |
工程經驗收合格 | 竣工驗收合格之日 |
承包人已經提交竣工驗收報告,發包人拖延驗收 | 承包人提交驗收報告之日 |
未經竣工驗收,發包人擅自使用 | 轉移占有建設工程之日 |
【提示】①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②建設工程未經竣工驗收,發包人擅自使用后,不得以使用部分質量不符合約定為由主張權利;但是承包人應當在建設工程的合理使用壽命內對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質量承擔民事責任。 |
(三)工程價款的結算
1.墊資VS工程價款
類別 | 內容 |
墊資 | 本金: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按照工程欠款處理 |
利息:按照約定,約定的利率高于同期同類貸款的部分除外→沒有約定,無權請求支付利息 | |
工程欠款 | 利息: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按照同期同類貸款利率 |
【提示】對付款時間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交付之日→提交竣工結算文件之日→當事人起訴之日 |
2.優先受償權
事項 | 內容 |
前提 | 發包人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催告仍不支付。 |
范圍 | 包括應支付的工作人員報酬、材料款等實際支出的費用,不包括承包人因發包人違約造成的損失。 |
行使 | ①優先受償權優于抵押權和其他債權。 ②消費者交付購買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項后,承包人就該商品房享有的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不得對抗買受人。 |
期限 | 行使優先權的期限為6個月,自竣工之日或合同約定的竣工之日起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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