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點】違約形態★★
根據合同當事人違反義務的性質、特點的不同,《合同法》將違約行為分為:
違約形態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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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期違約 |
在履行期限到來之前一方無正當理由而明確表示其在履行期到來后將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為表明其在履行期到來以后將不可能履行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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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示的預期違約 |
默示的預期違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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屆期違約 |
在履行期限到來以后,當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義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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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履行 |
不適當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