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點】訴訟時效的種類與起算★★★
(一)訴訟時效的種類
種類 |
起算時點 |
長度 |
適用情形 |
普通訴訟時效 |
從知道或者應當 |
2年 |
除適用短期、長期訴訟時效以外的其他糾紛 |
短期訴訟時效 |
1年 |
(1)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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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訴訟時效 |
4年 |
涉外貨物買賣合同及技術進出口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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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長訴訟時效 |
從權利被侵害時計算 |
20年 |
所有糾紛 |
(二)訴訟時效期間的起算
債權類型 |
起算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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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條件的或附期限的債的請求權 |
條件成就或期限屆滿之日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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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有履行期限的債的請求權 |
同一債務分期履行 |
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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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清償期屆滿之日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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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定有履行期限或者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的請求權 |
依照《合同法》規定可以確定履行期限的 |
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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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確定履行期限的 |
債務人在債權人第一次向其主張權利之時明確表示不履行義務的 |
債務人明確表示不履行義務之日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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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的寬限期屆滿之日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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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侵權行為而發生的賠償請求權 |
知道侵害事實和加害人之日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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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求他人不作為的債權請求權 |
義務人違反不作為義務時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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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賠償 |
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時的行為被依法確認為違法之日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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