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人可以接受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委托,從事下列范圍內的業務代理: |
(1)辦理稅務登記、變更稅務登記和注銷稅務登記手續。 (2)辦理納稅、退稅和減免稅申報。 (3)建賬建制,辦理賬務。 (4)辦理除增值稅專用發票外的發票領購手續。 (5)辦理納稅申報或扣繳稅款報告。 (6)制作涉稅文書。 (7)開展稅務咨詢(顧問)、稅收籌劃、涉稅培訓等涉稅服務業務。 (8)稅務行政復議手續。 (9)審查納稅情況。 (10)辦理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申請。 (11)利用主機共享服務系統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12)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業務。 除此之外,涉稅鑒證業務范圍包括: (1)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納稅申報鑒證。 (2)企業所得稅稅前彌補虧損和財產損失的鑒證。 (3)國家稅務總局和省稅務局規定的其他涉稅鑒證業務。 (涉稅鑒證業務包括納稅申報類鑒證、涉稅審批類鑒證和其他涉稅鑒證等三種類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