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注冊會計師稅法真題解密:消費稅的應納稅額計算
2015-09-07 11:08:50
來源:北京注協培訓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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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題·單選題】(2014)
某地板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4年1月銷售自產地板兩批:第一批800箱取得不含稅收入160萬元,第二批500箱取得不含稅收入113萬元;另將同型號地板200箱贈送福利院,300箱發給職工作為福利。實木地板消費稅稅率為5%。該企業當月應繳納的消費稅為( )。
A.16.8萬元
B.18.9萬元
C.18.98萬元
D.19.3萬元

【
答案】B
【解析】將自產地板贈送給福利院和發給職工作福利,均屬于自產應稅消費品用于其他方面,要視同銷售,于移送使用時按照納稅人生產的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注意:這里不是“換、抵、投”業務,不用最高售價,而是平均價。
應納消費稅=[(160+113)÷(800+500)×(200+300)+160+113]×5%=18.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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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柴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