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內幕交易行為的認定
內幕交易,是指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獲取內幕信息的人利用內幕信息買賣其所持有的該公司的證券,或者泄露該信息或建議他人買賣該證券的行為。
事項 |
內容 |
內幕信息知情人員 |
(1)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2)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3)發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4)由于所任公司職務可以獲取公司有關內幕信息的人員。 (5)證監會工作人員及由于法定職責對證券的發行、交易進行管理的其他人員。 (6)保薦人、承銷的證券公司、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服務機構的有關人員。 |
不屬于內幕交易 |
(1)持有或者通過協議、其他安排與他人共同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收購該上市公司股份的。 (2)按照事先訂立的書面合同、指令、計劃從事相關證券、期貨交易的。 (3)依據已被他人披露的信息而交易的。 (4)交易具有其他正當理由或者正常信息來源的。 |
(二)短線交易
1.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東,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有買入后6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后6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在其所得收益。
2.證券公司因包銷購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賣出該股票不受6個月時間限制。
3.公司董事會不按照前款規定執行的,其他要求董事會在30日內執行。
【提點】該知識點屬于重點,在考試中極容易命題,重在理解,但還是要學會適當記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