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信息披露的信息主要有定期報告和臨時報告。
定期報告 |
時間 |
①年度:年度結束之日起4個月內編制完成 ②中期:上半年結束之日起2個月內編制完成 ③季度:第3個月、第9個月結束后的1個月內編制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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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
編制者:經理、財務負責人、董事會秘書等高級管理人員 |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對公司定期報告簽署書面確認意見 |
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保證上市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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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者:董事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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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者:監事會 |
監事會對公司定期報告提出書面審核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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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報告 |
重大事件 |
(1)公司的經營方針和經營范圍的重大變化; (2)公司的重大投資行為和重大的購置財產的決定; (3)公司訂立重要合同,可能對公司資產、負債、權益和經營成果產生重要影響; (4)公司發生重大債務和未能清償到期重大債務的違約情況,或者發生大額賠償責任; (5)公司發生重大虧損或者重大損失; (6)公司生產經營的外部條件發生的重大變化; (7)公司的董事、1/3以上監事或者經理發生變動;董事長或經理無法履行職責; (8)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況發生較大變化; (9)公司減資、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請破產的決定,或者依法進入破產程序、被責令關閉; (10)涉及公司重大訴訟、仲裁,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被依法撤銷或者宣告無效; (11)公司涉嫌違法違規被有權機關調查或者受到刑事處罰、重大行政處罰,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涉嫌違法違規被有權機關調查或者采取強制措施; (12)新公布的法律、法規、規章、行業政策可能對公司產生重大影響; (13)董事會就發行新股或者其他再融資方案、股權激勵方案形成相關決議; (14)法院裁決禁止控股股東轉讓其所持股份,任一個股東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質押、凍結、司法拍賣、托管、設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決權; (15)主要資產被查封、扣押、藏污納垢或者被抵押、質押; (16)主要或者全部業務陷入停頓; (17)對外提供重大擔保; (18)獲得大額政府補貼等可能對公司資產、負債、權益或者經營成果產生重大影響的額外收益; (19)變更會計政策、會計估計; (20)因前期已披露的信息存在差錯、未按規定披露或者虛假記載,被有關機關責令改正或者經董事會決定進行更正。 (21)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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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時間 |
在最先發生的以下任一時點及時披露(2個交易日內) |
①董事會或監事會就該重大事件形成決議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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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披露 |
①該重大事件難以保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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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責 |
發生以下事件時,應當主動告知上市公司董事會,配合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
【提點】該知識點考生應引起重視,很容易命制客觀題,重大事件在復習時關注字眼“重大……”,其他的再進行個別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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