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注冊會計師考試教材的上市為考生的備考敲響了警鐘,相信考生都希望能夠快點摸透教材的脈絡,少走彎路。廢話少說,快來一睹2015注會《經濟法》教材的真容。
一、經濟法教材變化情況
經濟法教材今年還是12章,法律概論、民法、商法、經濟法四大塊,但各章的具體內容有些或小或大的調整變動,具體變化情況:
(一)我自巋然不動章節
第五章合伙企業法律制度,第八章企業破產法律制度,整個兩章內容都和2014年一模一樣,沒有任何內容的調整。
(二)形變神不變的章節
1.第一章:(1)第一編名稱變化,由法律基本原理變成法律概論;第一章由導論變為法律基本原理。(2)具體語言的變化:在教材的名稱和體系,加了一句“根據這一指導思想,教材共分四編:第一編是法規概論,主要闡述法律的一般性知識和原理。其余三編則選取了民法、商法和經濟法中與注冊會計師執業活動聯系較為密切的有關重點法律制度。”
2.第四章合同法第九節技術咨詢合同和技術服務合同僅為內容順序的調整。
3.第六章 公司法律制度第一節:標題變化,由四個標題變為六個標題,并將原第四節內容加至第一節。公司法中的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指導案例15號《徐工集團工程機械股份有限公司訴成都川交工貿有限責任公司等買賣合同糾紛案》,內容調順序。
4.第七章證券法網上和網下同時發行的機制內容調順序。
這些內容的變化無傷大雅,不會對考試有大的影響。
(三)舊貌換新顏的變化章節
增加的內容:
1.第二章基本民事法律制度第一節新增附條件的法律行為與附期限的法律行為的區別;第二節新增自己代理與雙方代理的效果解釋。
2.第三章物權法律制度第一節新增(1)物權法定原則的解釋,引用《合同法》及“房屋租賃合同解釋”,(2)第二節新增《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需要登記的不動產物權。
3.第四章合同法律制度第五節新增:《擔保法解釋》第二十條規定關于連帶共同保證的責任承擔。
4.第六章公司法律制度公司的含義、出資制度、股東權利概念的解釋、股東義務、公司決議的法律特征。
5.第七章證券法律制度
(1)第三節新增“公開發行的公司債券與非公開發行的公司債券的解釋”、“公司債券發行的一般規定”“公司債券的公開發行條件之一資信狀況具體情形”、“公司債券的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持有人的權益保護”。
(2)第四節新增2014年中國證監會發布《關于改革完善并嚴格實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見》
(3)第五節“免于提出豁免申請直接辦理股份轉讓和過戶的事項”增加幾條,“重大資產重組行為中通過其他方式進行資產交易,有關重大資產重組行為的界定,計算比例時應遵守下列規定。
6.第九章票據與支付結算法律制度第一節,新增“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解釋”、“銀行為個人開立銀行結算賬戶,需要的資料”。
7.第十一章反壟斷法律制度第四節,有關經營者集中審查程序,新增“簡易程序”,“經營者集中審查的實體標準”新增“對經營者集中競爭影響的評估”,“經營者集中附加限制性條件制度”新增“限制性條件的確定、業務剝離的實施”。
8.第十二章涉外經濟法律制度,第一節:新增“外商投資企業的投資總額”、“作價出資”;“對外直接投資核準備案制度”重新編寫。第三節:新增“人民幣匯率制度,這一匯率制度包含三個方面的內容”。
刪除內容:
1.第六章公司法律制度,第一節內容刪除為第一節為證公司財產的穩定性概述、股東權利的濫用禁止。第三節刪除“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不按照規定出資的兩點特別規定”。
2.第七章證券法律制度
(1)第二節,刪除“在創業板上市的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8)”。
(2)第五節刪除“免于以要約收購方式增持股份的事項”第3條、“適用簡易程序免于發出要約收購方式增持股份的事項”第3條、“信息披露義務中,盈利預測的信息披露要求”、“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應當提交并購重組委審核的情形和上市公司可以向中國證監會申請將本次重組方案提交并購重組委審核的情形”。
3.第十一章 反壟斷法律制度,刪除:“經營者集中審查的實體標準”中的“(二)、(三)”、“經營者集中附加限制性條件制度”中的“(三)”。
二、針對2015年教材內容變化的應對措施
總體來看,今年經濟法的變化不是太大,所以還是按照以往的考試規律復習。
(一)喜新不厭舊
經濟法教材每年適應國家新的立法要求,及時增加和調整知識內容,都會在命題中反映出來。所以,要求考生加強教材中新規定、新內容的學習和掌握。今年的知識點增加主要集中在商法法律制度中的證券法,經濟法相關制度中的反壟斷法律制度和涉外經濟法律制度。從參考的法規看,今年考生要注意:
(1)證券法作為歷來的重點,在今年的學習中要特別注意關于上市公司的新規定,如章程指引的修訂內容,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的規定,上市公司退市制度,在綜合題中會有所體現;還有就是有關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的要求。再還要提醒考生,證券法已經列入今年的修改計劃,所以明年會有重大變化。
(2)反壟斷法律制度增加了關于經營者集中附加限制性條件的規定,而我國近一年來的反壟斷舉措也不少,所以在今年的復習中還要加以重視,因為經濟法和現實的關系還是很密切的。
(二)定位準確找重點
各章在考試中涉及的分數相差較大,凡與注冊會計師執業密切相關,實際應用較多的內容考核分數較多,相關考點也多。如公司法、證券法、物權法、合同法、票據法、反壟斷法律制度等章節較為重要,在今年的學習中要重視并著重下工夫。
(三)廣撒網求穩定
經濟法試題會涉及涉及到教材的每一章內容,全面考核,覆蓋面是非常廣泛的,所以要為客觀題準備把每章復習到位,提示考生的是,在大綱中點明的重點內容也是各章的重點學習內容,為了應對應用型出題的特點,對教材中的案例、舉例要加以重視。
還猶豫什么呢?說這么明白了,快快學習吧哈!預祝考生學習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