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注會備考關鍵期,做題啦~~做題啦~~
歷年注會經濟法考生常反映看書就會,做題就錯。你也這樣嗎?趕快來做題吧!別忘了用注會機考模擬訓練營去練習自己的答題速度,合理分配考試時間。
為讓注會考生積累點滴,每日做一題,北京注協培訓網為考生們每日提供一題:
注冊會計師每日一練題目都是北京注協培訓網專業團隊老師精心整理的,每一道題都會有相應知識點的考查,并提供答案解析,建議您做完題之后再去查看答案。
【難度】☆☆☆☆
【多選題】甲公司因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且資產不足以抵償債務而申請破產清算,人民法院于2013年12月1日受理了破產申請后,指定A會計師事務所為管理人。下列各項中,管理人應當追回的有( )。
A. 甲公司董事長王某利用職權侵占甲公司財產20萬元
B. 2013年6月1日,甲公司為原來沒有財產擔保的欠付乙公司的100萬元到期債務提供了財產擔保
C. 甲公司與丙公司簽訂融資租賃合同,承租的價值200萬元的生產設備
D. 甲公司與丁公司串通一氣,虛構了其欠付丁公司一筆100萬元的債務,并清償完畢
【答案】ABD
【解析】(1)選項A:債務人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利用職權從企業獲取的非正常收入和侵占的企業財產,管理人應當追回;(2)選項B: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前1年內,對沒有財產擔保的債務提供財產擔保的,管理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追回財產;(3)選項C:債務人承租的財產并非債務人財產,而是債務人占有的不屬于債務人的財產,該財產的權利人可以通過管理人取回(4)選項D:虛構債務屬于無效行為,所涉財產管理人應當追回。
【知識點】取回權和追回權
編輯推薦:
CPA學習小組已成立,加北北老師,拉你入群一起備考!
“北北”
加好友備注“加群”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