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注會備考關鍵期,做題啦~~做題啦~~
歷年注會經濟法考生常反映看書就會,做題就錯。你也這樣嗎?趕快來做題吧!別忘了用注會機考模擬訓練營(買課送機考>>)去練習自己的答題速度,合理分配考試時間。
為讓注會考生積累點滴,每日做一題,北京注協培訓網為考生們每日提供一題:
注冊會計師每日一練題目都是北京注協培訓網專業團隊老師精心整理的,每一道題都會有相應知識點的考查,并提供答案解析,建議您做完題之后再去查看答案。
【難度】☆☆☆
【單選題】甲公司因嚴重資不抵債向法院申請破產,法院已經受理其申請。根據企業破產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不屬于債務人財產的是( )。
A. 管理人追回的甲公司董事張某侵占的公司財產
B. 甲公司享有的未到期債權
C. 甲公司所有但已設定抵押的財產
D. 甲公司購買的正在運輸途中的但尚未付清貨款的貨物
【答案】D
【解析】(1)選項A:債務人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利用職權從企業獲取的非正常收入和侵占的企業財產,管理人應當追回,計入債務人財產;(2)選項B:未到期的債權在破產申請受理時視為已到期,計入債務人財產;(3)選項C:破產申請受理時屬于債務人的全部財產(包括擔保物),計入債務人財產;(4)選項D: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時,出賣人已將買賣標的物向作為買受人的債務人發運,債務人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價款的,出賣人可以取回在運途中的標的物,不能計入債務人財產。
【知識點】債務人財產
編輯推薦:
CPA學習小組已成立,加小北老師,拉你入群一起備考!
“萬能小北”
加好友備注“加群”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