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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干】A公司和B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增值稅稅率為17%。A公司應收B公司賬款1400萬元已逾期,A公司未對該債權計提壞賬準備。經協商決定進行債務重組。債務重組內容是:①B公司以銀行存款償付A公司賬款200萬元;②B公司以一項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和一批原材料償付所欠賬款的余額。B公司該項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賬面價值為600萬元,其中成本明細為500萬元,公允價值變動明細為100萬元,公允價值為500萬元;原材料的成本為400萬元,公允價值和計稅價格均為500萬元。債務重組過程中,A公司支付原材料的運雜費等相關費用0.8萬元,A公司向B公司另行支付增值稅85萬元。不考慮其他因素。下列說法中,不正確的有( )。
【選項】
A.A公司原材料的入賬價值為500.8萬元
B.A公司形成的債務重組損失為230萬元
C.B公司用于抵債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處置損益為-200萬元
D.B公司用于抵債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處置損益為0
【參考答案】BC
【答案解析】原材料的入賬價值=500+0.8=500.8(萬元),所以A選項是正確的;由于A公司向B公司另行支付增值稅,所以增值稅不能作為沖減重組債權的賬面余額處理,所以A公司形成的債務重組損失=1400-200-500-500=200(萬元);用于抵債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形成的投資收益金額=500-600+100=0。
【知識點】債務重組的會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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