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成績復核結果公布是在16年1月18日這一天,想必距離2016年CPA成績復核結果公布的時間已經不遠了。
根據《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成績復核辦法》(財考〔2014〕6號),考生可以在2016年12月9日-12月22日工作日,每日上午8:00至下午5:00,通過“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網上報名”系統,提出成績復核申請。
CPA考試成績復核范圍
根據《注冊會計師考試成績核查試行工作規程》的規定,成績核查范圍包括:申請成績核查考生的主、客觀成績是否均進行了正確登錄,主觀試題的卷面有無漏批、分值是否正確加總,對注冊會計師考試合格分數臨界分數進行復評。
注冊會計師考試成績59分復查成功的可能性高么?
注冊會計師考試成績59分復查成功有一定的可能,成績復核僅限于復核考生答卷是否存在分數的錯登、錯加等,原則上不再重新評閱答卷。復核結果只向考生提供所復核科目的客觀題成績、主觀題成績和總成績。復核后的成績為最終成績,考生不得再次申請復核。考生可以在考試成績發布后第5個工作日起10個工作日內,通過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網上報名系統,提出成績復核申請。財政部考辦應當在考生成績復核申請結束之日起40個工作日內進行成績復核,并公布成績復核結果。考生可以通過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成績查詢系統查詢成績復核結果。
注冊會計師考試成績復核辦法
第一條 為了規范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成績復核工作,根據《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辦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成績復核工作由財政部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辦公室(簡稱財政部考辦)負責組織實施。
第三條 成績復核工作嚴格遵循客觀、公正、公平的原則。
第四條 成績復核僅限于復核考生答卷是否存在分數的錯登、錯加等,原則上不再重新評閱答卷。復核結果只向考生提供所復核科目的客觀題成績、主觀題成績和總成績。復核后的成績為最終成績,考生不得再次申請復核。
第五條 考生可以在考試成績發布后第5個工作日起10個工作日內,通過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網上報名系統,提出成績復核申請。
第六條 財政部考辦應當在考生成績復核申請結束之日起40個工作日內進行成績復核,并公布成績復核結果。考生可以通過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成績查詢系統查詢成績復核結果。
第七條 本辦法自2014年6月3日起施行。2012年8月28日財政部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印發的《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成績復核辦法》(財考〔2012〕5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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