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發布2016年度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臺灣地區居民及外國人參加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報名北京考區資格審核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有關考生:
根據財政部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2016年度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臺灣地區居民及外國人參加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報名簡章》的規定,現將2016年度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臺灣地區居民及外國人(以下簡稱港澳臺地區居民及外國人)參加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北京考區報名資格審核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審核時間
2016年4月20日至29日
上午9:30—11:30,下午1:30—4:30(周六、日不休息)。
二、資格審核地點
北京注冊會計師協會(北京市海淀區西四環中路16號院7號樓5層)。乘車路線:乘地鐵1號線至五棵松站由B口向北800米即到;乘568、740、952、967、982、983路在金溝河站下車,乘481、611、78、運通113路在金溝河路東口下車。
三、資格審核辦法
(一)首次報名人員。
首次報名參加專業階段考試的報名人員,應當持本人簽名的報名信息表、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書或港澳臺地區或外國法律認可的注冊會計師資格(或其他相應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到北京注冊會計師協會規定地點辦理資格審核。
(二)應屆畢業生。
應屆畢業生(指未取得畢業證書的應屆畢業生)應當持本人簽名的報名信息表、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和應屆畢業生承諾書,到北京注冊會計師協會規定地點辦理資格審核,并于7月20日至31日(網報系統開放時間為每天8:00—20:00)期間,登錄網報系統補錄本人畢業證書編號。未錄入畢業證書編號的,不符合報名條件,報名資格不予通過。
報名資格未通過的報名人員,將不能下載打印準考證和參加考試。
(三)非首次報名人員,如果姓名、身份證件號碼和照片信息需要變更或網報系統中未能顯示本人照片,應當持本人簽名的報名信息表、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到北京注冊會計師協會規定地點辦理信息變更和資格審核。
四、報名交費
1.報考專業階段和綜合階段考試的所有報名人員均需到資格審核地點辦理交費確認。辦理交費手續后,不再允許變更考試科目。
2.報名費標準:北京地區專業階段考試報名費每科60元人民幣;綜合階段考試科目報名費(上、下午)120元人民幣。
3.交費方式:現金。
五、專業階段考試免試條件
港澳臺地區居民及外國人可以按互惠原則簽訂的互免協議免予專業階段部分科目考試。
六、其他注意事項
1.報名人員咨詢與考試政策相關的問題,可將問題發送至中注協考試專用郵箱[email protected]。
2.報名人員如果咨詢與網報系統相關的技術問題,請撥打中注協電話+8610-88250110(工作日8:00—12:00,13:00—17:00)。
北京市財政局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2016年3月25日
中注協:2016年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報名相關事項答記者問